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也積極推動《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的立法工作,根據期程,該辦法將在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明訂保母的資格及收托人數與登記,根據該辦法,若家中有2名6歲以下孩童,就不能收托幼兒,違者可依法處罰。本身是合格保母的林小姐反映,這擺明是要她們為人母者失業6年,痛批:「政府管太多。」
貸款政府要繳嗎
林小姐說,她自己是領有證照的合法保母,有一對分別為2歲及4歲的兒女,最近聽聞同業傳言,衛福部未來有新的政策規定,即家中有2名未滿6歲的幼兒,保母就不能再收托其他幼兒。她說,兒女日間都到幼兒園上學,現在她都是等收托的小朋友讓家長接回後,她才去幼兒園接兒女下課,在托育時間點上根本沒有衝突,為何不能收托?若日後少了這份收入來源,她苦惱地問說:「政府會補助我嗎?家中的房貸、車貸,政府會幫我繳嗎?」
林小姐指出,她致電所屬的社區保母系統反映,但督導告知,此法規已定案,她勢必得遵循,她再向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詢問,所得到的回應是「怕婦女白天工作太累」。
響應生育反遭殃
林小姐說,有哪份工作不累?這樣的解釋令人難接受,「政府鼓勵生育,我生了,現在卻面臨失業窘境,這樣對嗎?」
【政府回應】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的立法,他們已召開16次會議、4次公聽會討論,聽取各方意見,以一個保母日托或半日托最多可收托4名幼兒,全日托只能收2名,包含自己的孩子,所以只要保母有2名6歲以下孩童,不管白天是否上幼兒園,就不能收托其他幼兒。
稱僅3%受影響
該辦法主要以孩童的照顧為優先考量,確保收托幼兒的照護品質,預估全國1萬多名合格保母,只有3%會受影響。
>>延伸閱讀: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
http://teresa7868.pixnet.net/blog/post/366595043
本文載自:201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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