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幼托整合上路後,《幼照法》規定,幼兒園5歲以上,也就是大班,每班必須有一位「合格教師」,這讓沒有教師資格的教保員,叫苦連天,估計到了105年,將有上萬名教保員因此失業,現在有立委打算提案修法,保障教保員工作權,不過,教育部對此態度保留。

教保員:「我是教保員,我要工作權。」

激 動流下眼淚,她是李國菁,擔任教保員已經25年,經驗十足,但現行《幼照法》卻規定她不能獨立教學!因為幼兒園裡5歲以上的大班,每班級必須有一位「合格 教師」,現在有立委擬提案刪除這項規定,變成聘用相關幼教科系畢業的「教保員」即可,雖然讓合格的幼教師跳腳反彈,但教保員卻是拍手叫好。

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 陳靜儀:「有些團體強調幼教師,我想這是鐵飯碗心態吧,因為教保員也是大學畢業,他們能力也很好,絕對有能力教大班,懇請立法委員修法通過,讓我們三萬名教保員,能夠教大班。」

教保員說,民國100年幼托整合上路後,他們的工作機會就越來越少,但一紙證照,並不能評斷他們對學生的愛心付出,只是修法修到幼教師及教保員針鋒相對,教育部可得拿出對策來。

教育部長 蔣偉寧:「讓幼教師在五歲大班教學,我想是非常關鍵的,至於教保員這邊整個工作權,相關的配套,我也願意跟大家進一步作討論,初步我想過去原本是有一個緩衝期,到105的年底,大家可以進一步思考,是不是可以把緩衝期拉寬一點。」

教育部認為,孩子的教育能上軌道最重要,對於修法態度保留,為了工作,教保員不排除再走上街頭。

有立委擬提案刪除《幼照法》中,幼兒園大班必須至少有一位「合格教師」,有的幼兒園認為,教師和教保員因為培育過程和背景不同,所以應該讓老師負責教學設計、教保員負責小朋友生活照顧,就算老師的薪水比較高,為了教育品質,應該不計成本;不過也有人,持相反看法。

小朋友團團坐,在老師引導下,每個人得動動頭腦、舉手發言,才能溜滑梯,教保員則在一旁,隨時注意小朋友安全,寓教於樂,老師可是花了3個月時間設計課程。
翻閱一本本詳盡計畫,從國北教大幼教系畢業的陳麗容,考得幼教師執照,投身教學23年,依然滿腔熱忱。
老師和教保員各司其職,園長說,一位合格幼兒師資,得經過扎實訓練,為了讓小朋友受到妥善教育,就算聘用薪水比教保員高出幾千元,也不能省。
不過也有幼兒園做法不同,不管是老師或教保員,帶小朋友玩遊戲,通通一起加入,沒有誰主誰副。

(圖片為現行條例)

 

本文載自:

http://news.民視.com/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4528L11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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