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類-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班第1期招生簡章
核准字號;桃園市社會局 104年02月24日桃社兒字第1040008519號
一、訓練目標:在完整的課程規劃下,受訓學員能學到嬰幼兒照顧相關的專業知識,如了解嬰幼兒發
展與能力評估、熟悉教保工作項目、優質保母能力培養並與嬰幼兒及其父母建立良好
關係等技巧,除此之外另有照顧實務經驗等傳授,以實質幫助往後就業的各種技巧、
知識。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三、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四、承辦單位:清華高級中學推廣教育中心
五、招生對象與資格:年滿20歲之民眾,以招收失業民眾參訓為主。
六、招收名額:45名。
七、上課地點:清華高級中學(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658號)。
八、上課時間:104年5月30日至104年8月1日
每週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總計上課129小時)。
九、報名地點:清華高級中學,推廣教育中心
電話:03-4771196~7轉159或150。張玉珍小姐、蘇文鵬主任。
十、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104年3月16日至104年5月19日起逕洽本中心報名,參訓人員,完成甄試錄訓並繳費手續者方為報名完成。
2.報到攜帶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分開影本2份、一吋大頭照二張(最近半年)、勞工保險投保明
細表(須為5月1日以後之列印資料,請於5月22日前繳交提供) 、印章及全額學費。
3.甄試方式:採筆試(佔50%)、口試(佔50%),以總分前45名錄訓。
4.甄試時間:104年5月23日上午9時於本校閱覽室舉行。
十一、上課事項:學校提供訓練課程有關課本、講義等用品。
十二、上課費用:7,910元,須先繳費。結業後,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依身分,給予訓
練費用補助。
(一) 補助對象為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二)特定對象(政府最高補助全額):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及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11、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2、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
12、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者 |
3、獨力負擔家計者 |
13、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
4、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 |
14、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5、身心障礙失業者 |
15、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6、原住民 |
16、中低收入戶 |
7、生活扶助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
17、自立少年 |
8、更生受保護人 |
18、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
9、長期失業者 |
19、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10、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
20、逾六十五歲者 |
(三)未取得學習結業證書或缺課超過主管機關規定時數者,不予補助。
十三、退費辦法: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可退還訓練費用95%;已開訓但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退還訓練費用之50%;若已逾全期訓練課程三分之一者,則不予退費。
十四、考核辦法:
一、 訓練課程成績考核方式如下:
(一)本訓練計畫課程,一學分以十八小時計。
(二) 參訓人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 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 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 該課程名稱實習課程出席率百分百。
二、學員成績考核:期末測驗成績須達60分以上
說明:經費來源為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清華高中推廣教育中心網址:http://ce.chvs.tyc.edu.tw/
http://ce.chv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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