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新竹縣發生兩名受托女嬰死亡意外,該陳姓女保母同時照顧四名兩歲以下幼童,違反相關辦法。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表示,保母登記制將在明年十二月一日上路,屆時若發生類似超帶幼童情況,主管單位可祭出撤銷登記、禁止執業,與罰緩六千到三萬元不等罰金。

居家及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規定,合格保母若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收托育嬰人數上限四名,而兩歲以下幼童僅能兩名,且四個名額包含保母自己兒女。此項實施原則僅限加入社區保母系統者,對其餘合格保母的收托幼兒數不具規範力,因此主管機關無權介入。

張秀鴛表示,正因過去發生過許多托育幼兒數太多,而產生的疏失悲劇,因此在上次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時,已明確將保母托育幼兒數納入法規中,該法將在明年十二月一日正式上路。屆時保母除將強制登記外,若有保母違反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將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改善,可開罰六千至三萬元不等罰緩;經主管機關限期警告三次後,就會撤銷其保母登記,禁止其執業。

由於目前仍處於法規上路前的過渡期,無法強制管制保母托育幼兒人數,張秀鴛因此呼籲家長,一定要注意保母托嬰人數是否過多;若對方同時照顧兩名兩歲以下幼童,也請注意保母是否有幫手可協助。

張秀鴛說,以陳姓保母案例來說,她一次照顧四個兩歲以下幼童,因臨時帶著其中一名幼童赴醫院,其餘幼童在家無大人協助照顧,才會發生這種意外。她也建議,家長盡量不要讓幼童採全日托育,應在晚間時將孩子帶回自己照顧。
http://tw.news.yahoo.com/超收幼兒-開罰得等明年底-213000620.html

保母登記明年上路! 超收暫「無法」管
新竹發生2名受托女嬰死亡意外,事後調查發現,陳姓保母照顧4名2歲嬰兒,其實已經違反現行「社區保母系統」中,未滿2歲最多兩人的規範,不過,這名保母沒有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無法可罰,而內政部兒童局也坦承,目前的確沒辦法強制保母加入,得到明年年底新法上路,才能用兒少法強制保母「登記」。
合格保母賴小姐:「你把它(玩具)排隊排好,阿姨要去尿尿了喔。」
安排好收托的小朋友,才放心離開上廁所,回來也得先看看,小朋友臉上身上有沒有不小心碰傷,即使有10幾年保母經驗,賴小姐除了不敢鬆懈,收托小朋友年齡層,也得自我管制。
賴小姐:「2歲以上2個,2歲以下2個,我覺得是以有經驗的保母來講是最剛好,但沒有經驗的保母,我覺得是有點過重。」

就算再多家長請託,也不輕易超收,其實除了證照,合格保母大多會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同時也受到規範,照護幼兒,2歲以下只能2名,而人數上限最多4名,但卻有部分保母不加入,因為怕麻煩不想加裝規定的火警測驗器等設備以及接受定期訪視。
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但是現階段有些保母,為了多帶幾個孩子,他也可能有保母證照,但是沒有加入我們的系統,那沒有加入系統,他的居家環境、他到底收多少孩子,我們的確是比較難以讓他做約束。」
儘管造成2個嬰兒死亡的新竹保母,超收兩歲以下嬰兒,礙於她沒有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無法可罰,但現階段又沒辦法強制保母加入,得等到103年12月1日後,才能由兒少法強制登記,到時候就能處以罰金和撤照,不過在目前的空窗期中,粗估大概有8000名保母,沒有加入社區保母,不受法令管制,家長為了自保,挑選保母得更加注意。
http://tw.news.yahoo.com/保母登記明年上路-超收暫-無法-管-050339410.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莎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