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中部辦公室代理主任林宏德表示,現行保母執業採三軌制,只要是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一百廿六小時,或是考取保母技術士證照,都可以擔任保母;因此,保母技術士證照報考資格就不應有較高門檻,不能剝奪其他人參加考試的權益。
現行規定報考保母證照須高中以上幼保科畢業,或經過一百廿六個小時受訓結業合格才能報考,勞委會宣布明年起放寬規定,滿廿歲以上即可報考,近日家長詢問電話不斷,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劉武政就說:「政府叫人家拚命生,又無法做好把關工作,以後不知要怎麼找讓人安心的保母。」
中華民國保母策進會秘書長林報輝說,接受課程訓練是基本要求,照顧嬰幼兒不只是包尿布、餵奶的技巧,還包括幼兒發展、生活照顧等,受訓一百廿六個小時都未必足夠,更何況完全不設門檻。
台北市南區家扶中心主任陳美君憂心,資格鬆綁後,讓更多人能取得證照,但後端的品質控管卻更難維護。
兒福聯盟托育組主任姚秀慧說,去年兒少權益法修正,首度將保母入法管理,如今勞委會一紙行政命令稱要保障「考試權」,說改就改毫無配套,「孩子的權益誰來保障?」她也認為保母在家門內照顧,對象又是無法言語的幼兒,證照考試應比照照顧服務員,維持應有的應考門檻。
林宏德強調,即使放寬報考資格,但不會放寬檢定品質,檢定須通過筆試及術科考試,考試項目把關依然嚴謹,且也能讓更多有心取得保母技術士證照者,能參加檢定考。另外,勞委會未來也會與兒童局商討相關配套措施,讓制度更加健全。
本文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taipei4.htm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