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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媽媽喜愛用的電動吸乳器,中文標示竟全數不合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隨機抽檢10件市售電動吸乳器,所有安全性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但「標示檢查」項目卻都不符合,已要求廠商改正,屆時不改善者,最高罰20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照顧嬰幼兒,許多媽媽時常用手動吸乳器擠到手酸,因此愈來愈多人購買電動吸乳器為寶寶哺乳。為了瞭解該商品的安全性,標準局於台中地區隨機購樣共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所有樣品的安全性檢測項目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在「標示檢查」項目卻都不符合「電器商品標示基準」。

標準局指出,本次依據國家標準,進行「防電擊保護」、「消耗功率與電流」、「溫升試驗」、「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及「電磁干擾」等7項測試項目。另外依據「商品標示法」的「電器商品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檢查。

「標示檢查」不符合的情形為未依規定的商品上作中文標示、未標示商品型號、額定消耗電功率、額定輸入電流、生產國別或地區、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等。

其中,有1件樣品所標示的額定輸入電流與實測值不符,已經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標準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及使用電動吸乳器時,必須注意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切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楚的商品。標準局也建議民眾,應該要在醫師許可及指導下使用電動吸乳器,避免過度使用或讓孩子不間斷吸取母乳,以防乳房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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