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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接受下列八項由政府補助之預防保健服務時,均需攜帶身分證&健保IC卡並由院所讀卡,但不會扣減健保IC卡之就醫次數,也不需繳交部分負擔,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請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孕婦產前檢查請攜帶孕婦健康手冊,另如健保IC卡無照片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供院所核對。

一、孕婦產前檢查

    • 服務對象:
      • 1.妊娠第一期(未滿17週),可檢查二次。
      • 2.妊娠第二期(17週至未滿29週)可檢查二次。
      • 3.妊娠第三期(29週以上),可檢查六次。
    • 服務項目:
      • 1.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個人孕產史查詢、成癮習慣查詢、身高、體重、血壓、胸部、腹部檢查等。
      • 2.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
      • 3.超音波檢查:於妊娠第二期檢查一次;因特殊情況無法於該期檢查者,可改於妊娠第三期接受本項檢查。
      • 4.衛教指導:孕期生活須知、產前遺傳診斷、營養、生產徵兆、母乳哺育、成癮習慣戒除與轉介等。
      • 5.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於第七次產檢接受本項篩檢。

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 服務對象:
      • 1.未滿一歲六個月可檢查四次。
      • 2.一歲六個月以上至未滿2歲可檢查一次。
      • 3.2歲以上至未滿3歲可檢查一次。
      • 4.3歲以上至未滿7歲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
      • 1.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身高、體重、聽力、視力、口腔檢查、生長發育評估等。
      • 2.衛教指導:母乳哺育、營養、幼兒發展、口腔保健、視力保健及事故傷害預防等。

三、兒童牙齒塗氟

    • 服務對象:未滿5歲兒童,每半年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
      • 1.牙醫師專業塗氟處理。
      • 2.一般性口腔檢查。
      • 3.衛教指導:使用適量氟化物、定期口腔檢查、餐後潔牙、健康飲食等。

四、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

    • 服務對象:30歲以上婦女,每年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
      • 1.子宮頸抹片採樣
      • 2.骨盆腔檢查
      • 3.子宮頸細胞病理檢驗。

五、婦女乳房攝影檢查

    • 服務對象:
      • 1.45歲以上至69歲之婦女,每二年可檢查一次。
      • 2.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且其二親等以內血親曾患有乳癌之婦女,每二年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乳房攝影檢查。

六、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 服務對象:
      • 1.40-65歲,每年可檢查一次。
      • 2.65歲以上,每年可檢查一次。
      • 3.罹患小兒麻痺且年齡在35歲以上者,每年可檢查一次。
      • 4.55歲以上原住民,每年可檢查一次。( 9971開始實施)
    • 服務項目:
      • 1.基本資料:問卷(疾病史、家族史、服藥史、健康行為、憂鬱檢測等)
      • 2.身體檢查:一般理學檢查、身高、體重、 血壓、身體質量指數(BMI )、腰圍
      • 3.實驗室檢查:
        • 尿液檢查: 蛋白質
        • 腎絲球過濾率(eGFR)計算
        • 血液生化檢查:GOTGPT、肌酸酐、血糖、血脂(總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計算)、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C型肝炎抗體(anti-HCV)BC型肝炎篩檢資格:民國55年或以後出生且滿45歲,可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終身接受1次檢查】
      • 4.健康諮詢:戒菸、節酒、戒檳榔、規律運動、維持正常體重、健康飲食

七、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

    • >服務對象:
      • 50-69歲,每兩年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
      • 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

八、口腔黏膜檢查

    • >服務對象:
      • 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者,每兩年可檢查一次。
    • >服務項目:
      • 口腔黏膜檢查。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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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