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目標:
(一)建立保母托育制度之專業人力品質,強調幼兒托育之重要性。
(二)為培訓有志投入保母職業之婦女及勞工取得第二專長。
(三)結訓後輔導學員考取保母證照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投入托育工作職場。
(四)提昇高雄市合格保母人員人數,並藉此宣達相關托育福利服務資訊。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培訓單位:樹德科技大學
四、報名、上課時間、地點:
類別 |
班別名稱 |
開課地點及 訓練起迄日期 |
上課時間 |
訓練人數 |
報名起迄日期 |
學員負擔費用(元) |
托育人員 |
托育人員1班(平日) |
中正分部 104.3.23-104.4.24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1.5-104.3.13 |
9,150 |
托育人員2班(平日) |
中正分部 104.5.18-104.6.17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3.16-104.5.15 |
9,150 |
|
托育人員3班(平日) |
校本部 104.4.13-104.5.13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1.5-104.3.27 |
9,150 |
|
托育人員4班(平日) |
校本部 104.7.6-104.8.5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5.18-104.7.3 |
9,150 |
|
托育人員5班(假日) |
中正分部 104.4.11-104.6.28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2.2-104.4.8 |
9,150 |
|
托育人員6班(假日) |
校本部 104.6.6-104.8.23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4.6-104.6.5 |
9,150 |
|
托育人員1班(平日)-自費 |
中正分部 104.1.19-104.2.17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1.2-104.1.16 |
8,000 |
|
托育人員2班(平日)-自費 |
中正分部 104.7.20-104.8.18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5.8-104.7.17 |
8,000 |
|
托育人員3班(平日)-自費 |
楠梓區仁昌里 104.5.25-104.6.23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5 |
104.3.2-104.5.22 |
8,000 |
|
托育人員4班(平日)-自費 |
岡山公共托嬰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 104.9.7-104.10.6 |
學科:9:00-16:00 術科:8:00-17:00 |
40 |
104.6.1-104.9.4 |
8,000 |
五、報名地址及電話:
【推廣教育中心中正分部】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30號8樓07-2238879*2502林小姐
【校本部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07-6158000*2508 謝小姐
六、報名方式:請親自至報名地址現場報名。
(一)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表、1吋光面脫帽照片3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費
(二) 報名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8:30-17:00
七、訓練對象及資格:
(一) 年滿20歲以上。
(二) 具擔任保母服務工作熱忱者。
(三)無須體檢,但身心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結訓取得結業證書後要報考保母證照及加入社區保母系統須體檢,體檢項目依地方政府規定。
八、招生人數:每班招收45人。(每班招生人數未達35人,不開班)
九、訓練時數:學科時數:108小時、術科時數:34小時,共計142小時。
十、課程內容:
學科課程(108小時),包含: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及法規導論、嬰幼兒發展、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嬰幼兒照護技術、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
術科課程(34小時),包含:嬰幼兒生活照顧之實習與模擬練習,包含清潔區、遊戲學習區、安全醫護區、調製區及保母術科考試講習。
十一、報名後無法上課退費規定:
1.本校若未能如期開班者(報名人數未達35人),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2.受訓學員於完成繳費後,如於開課前7日前(不含假日)退訓,予以全額退費;如於開課前7日內(不含開課當日)退訓,予以退學費90%;如於開課後退訓,上課時數未達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予以退學費60%,如上課時數達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退費。(例如若於102年1月18日開始上課,學員需於1月9日前退訓始能領取全額退費,依此類推)。
十三、注意事項:
1.學員參加訓練課程之出席時數符合時數,但課程成績考核結果不及格者,不頒發
結業證書。
2.專業課程(單科)不得缺課1/3,術科課程一律不得缺課,否則不頒發結業證書。
3.缺課(不分假別),可請假時數為訓練總時數20%(含),超過者不頒發結業證書。
4.無法參訓者,請於開課前,親自攜帶收據至樹德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辦理退費。
http://888.etd.stu.edu.tw/html/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g1001001&Rcg=10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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