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保母人員專業訓練班-第一梯次(假日班)

一、依 據:內政部所訂頒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二、目 的:協助有志於擔任保母人員工作者,取得參加【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資格。
三、報名資格:年滿 20 歲(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有志從事保母工作者。
四、課程內容:依內政部兒童局所訂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核心課程-保母課程」規劃為
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相關法規導論(18小時)
2.嬰幼兒發展(18小時)
3.親職教育導論(18小時)
4.托育服務概論 (18小時)
5.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18小時)
6.嬰幼兒健康照護(18小時)
7.嬰幼兒照護技術(27小時)
五、開課班別
104年1月24日- 3月29日,每週六、日 上午8:00-12:30 下午13:00-17:30
(2/14、2/15、2/21、2/22春假期間未排課)
*本課程結訓後可銜接勞動部「保母人員(單一級)」即測即評檢定考試,預計四月報名,五月考試,報名費2,100元
上課地點: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
1.繳費人數達 30名,始開班。
2.開課前以簡訊通知上課地點。
六、費 用8,400 元(含部分講義、教材費及設備使用費等)本校學生、校友及設籍於台南市永康區者優惠價8,000 元,持鄉鎮區公所開據之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或持身心障礙手冊者優惠價7,600元享優惠價之學員採現場驗證繳費,無法以流水號轉帳方式進行。已全額轉帳且經驗證符合優惠資格者,僅退還300元(酌收作業費用100元)。
七、報名手續及地點
1.日期: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至開課日前或額滿為止。
2.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報名表至網站下載使用或本校推廣中心索取),備妥 1 或 2 吋照片 1 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費用,由網路、現場或郵寄辦理報名。
3.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 529 號推廣教育中心(教育大樓 E108 室),洽詢專線06-5100721 或 06-5100722
八、查詢網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研發處推廣教育中心 http://192.192.3.161/eec/
九、退費規定: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前述辦理退款之金融機構匯款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
2.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注意事項:
1.本訓練課程為 7 科目,共 7 學分。單門課出席率需達 2/3 以上,總出席率需達 80%以上,始得參加成績考核。各科目以 60 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由本校造冊送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結業證書。
2.本課程結訓後,另須通過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檢定,始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
3.台南市政府與承辦學校對結訓學員無輔導就業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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