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理補助班 
2015/5/11 (台北推廣教育中心)
  • 課程代號 : GM38A4050
  • 上課地點 : 台北推廣教育中心 (交通地圖)
  • 上課時數 : 133
  • 起訖日期 : 2015/5/11 ~ 2015/6/2
  • 上課時段 : 一~五 09:00~17:00
 
 

本課程目前提供以下報名方式:
1.臨櫃報名。
2.電話報名:請撥打02-25706949 電話訂單專線,由專人為您服務。
參考價格:NT$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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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課程介紹 》

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補助班讓您充分利用政府資源學習、考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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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學內容 》

本課程上課時數共計133小時,課程區分七大單元: 
1.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及法規導論。 
2.嬰幼兒發展。 
3.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 
4.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 
5.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 
6.嬰幼兒健康照護。 
7.嬰幼兒照護技術。 
另依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規定,增加下列課程: 
1.認識及預防傳染病 
2.兩性平等 
3.求職技巧 

【注意事項】: 
一、學員須親自參訓,課程中禁止錄音及錄影。 
二、成績考核及出席規定: 
(一)每日上午及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禁止代為簽名,代為簽名需負法律責任。 
(二)遲到超過15分鐘或早退時應予請假,請假以1小時計。 
(三)請假請提早申請並向值班人員領取請假單。 
(四)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第7點規定,參訓學員出 
席率應同時符合:(中途離(退)訓者,不核發結業(學分)證書) 
1.參加訓練之人員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一學分以十八小時計。 
2.參加訓練之人員出席該課程名稱之出席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者,始得參加成績考核。 
3.「嬰幼兒照護技術」出席率達百分之百。 
4.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5.不及格不得要求重新測驗。 
6.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報名截止時間為104/5/4 17:00 

♣甄試日期為104/5/6。 
甄試方式及錄訓標準:依各單位依口試、筆試及相關規定排除二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尚在訓後九十日內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或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 
(一)第一試(筆試50%) 
【筆試時間】103年5月6日上午10時00分起於本單位教室舉行。 
1.請報名民眾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提前30分鐘親自辦理報到(簽名),未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不得參加第一試(筆試)甄試。 
2.逾筆試測驗時間達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甄試。 
3.筆試試題範圍詳參看「甄試通知單」所列項目與內容。 
【考試題型及科目出題來源】筆試範圍:托育人員基本知識(請參考100-102年度丙級保母技能檢定學科歷年試題),題型為選擇題50題。 
【名單公告】筆試項目至少達70分以上方為合格。預定錄取65位參加第二試(口試)(筆試合格名單預定當日下午13時00分公佈張貼於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公佈欄)。 
【公告試題】甄試後在試場外之公布欄即時提供甄試題目及答案7日。 
(二)第二試(口試25%)104年5月6日下午14時00分起於本單位教室舉行。 
4.基本資料審查(25%) 
區分「參訓歷史(2%~15%)、參訓身分(2%~7%)、最近一次失業期間(1%~3%)」三項基本資料分數: 
(1)由本單位分別依「TIMS系統參訓歷史資料、報名者繳交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詳實查核後列計分數。 
(2)具九、表列失業者身分之報名民眾,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查核,未檢附者,本項「基本資料」成績以「最低分」列計。 
(3) 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基本資料審查、口試三項)達錄訓標準70分者為合格,依成績高低順序 
排列後,正取50名、備取15名。 
5.錄取名單於5/7前在本單位網站。http://www.sce.ydu.edu.tw訊息快報區公告及1樓大廳公布欄公告。 
6.為求訓練資源分配之公平性,及本於協助弱勢特定對象參訓之原則,應將報名者之歷史參訓紀錄、持有推介單、具有特定對象身分,列入甄試評分項目;經甄選合格者,依甄選成績名次依序錄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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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師資說明 》

育達科技大學專、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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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合對象 》

1.具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之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3.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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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資格 》

1.具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之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3.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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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優待辦法 》

1.具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之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3.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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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註說明 》

♣收費標準:個人收費新臺幣 8,000 元整,參加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之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考核成績合格者,於結訓後協助辦理退費。 
(1)該專業訓練課程(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2)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3)該專業訓練課程「嬰幼兒照護技術」出席率達百分之百。 
♣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職業訓練。 
♣前項規定以外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參加托育人員訓練者補助訓練費用80%,其餘費用20%由學員自行負擔。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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